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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开制度

院务公开制度

为加强医院民主管理、民主监督及社会公众监督,增强职工的责任感,促进医院民主管理、依法执业、诚信行医,建立和谐医患关系,不断满足群众的就医需求,特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公开的要求

医院院务,除涉及国家秘密、公共安全,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外,原则上应予公开,增加工作的透明度,便于职工监督。做到政策依据公开、程序规则公开、工作过程公开、实施结果公开。

二、公开的内容

1、医院发展建设规划、工作计划、重大决策、重大项目安排等;

2、医院经营情况、运营管理情况;

3、职工切身利益事项,包括分制度方案、职称评审、人事管理、待遇福利情况等;

4、领导班子建设、干部廉洁自律、干部选拔任用考核、民主评议、药械采购、招投标等;

 

5、医院概况、资质信息、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信息、医疗服务规定与流程、行业作风建设等情况。

三、公开的形式

1、职工代表大会、中层干部会、院长办公会、行政查房;

2、院务公开栏张贴有关材料,院务公开信箱接受意见建议,流媒体及张贴墙等进行公开;

3、医院文件、医院内部网站、微信公众号、院内OA;

四、其他要求

1、通过院长接待日、院务公开投诉信箱、举报电话对院务公开事项进行监督。

2、各科室负责人是院务公开内容的直接责任人,负责安排收集、整理、提供公开内容的书面或电子版材料,定期更新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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